电视媒体融合:顶层设计和终端治理相结合

作者:网站编辑   来源:网络转载    日期:2014/11/14 18:21:00    人气:10153

进入2014年,市场化的网络电视疯狂发展,速度超出了很多人的预料,各种聚合软件聚合了大量的影视内容吸引了人们的眼球,其中不乏违规内容;“免费,甚至永久免费看电视”成为各种盒子吸引用户的法宝。在宽带中国工程和新编码技术的驱动下,互联网电视网站相当于在互联网空间开办电视台,视频聚合软件相当于开设有线电视,各种能够联网的带有屏幕的终端都是电视用户。很显然,这必定会受到国家管控。因为涉及公共服务的客厅娱乐空间需要净化,涉及舆论和价值观导向的互联网电视需要规范发展。同时,互联网电视版权与广播电视版权规范受历史因素影响,适用范围也不同。这就不难理解,广电总局近期陆续出台了有关限制网络聚合软件和网络电视客户端的许多措施。在技术发展已经将电视和互联网融合在一起的当下,需要疏通广播电视与互联网电视之间的渠道,并将这两个传输渠道融合,也就是实现传统电视媒体和互联网媒体的融合。这方面已经有了顶层设计。


2013817日,国务院发布了“宽带中国”战略实施方案,部署未来8年宽带发展目标及路径,意味着“宽带战略”从部门行动上升为国家战略,宽带首次成为国家战略性公共基础设施,为网络电视媒体的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撑。2014818号,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整合新闻媒体资源,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是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部署、推进宣传文化领域改革创新的一项重要任务。目前广电正处于特殊的转型期,新旧媒体大融合预示着广电“三网融合”步伐的加快。接着109日,国家广电总局副局长聂晨席在人民日报撰文《把握两个规律推动新旧媒体融合发展》,可见媒体融合已成为一个重要的国家战略。广电总局近来对互联网电视的规范也可以称之为顶层设计的一部分。但仅仅有了这些顶层设计还远远不够,还需要加强终端治理,将传统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电视终端融合在一起,让这些电视终端不但具备广播电视接收功能也具备互联网电视接收功能,并将广播电视的安全管控优势延伸到互联网电视,同时还不能限制终端产业的市场化发展。因为,网络的影响力决定于网络规模,而网络规模则取决于连接在该网络上的终端。


所以,终端产业的市场规模与繁荣程度直接表现在相应网络的影响力上,作为传统电视媒体的渠道——有线电视,也不能脱离开这个发展规律,必须尽可能地扩展终端市场规模。


众所周知,PC机产业的繁荣又促进了互联网产业的发展,手机产业的繁荣是推动移动通讯产业发展的关键因素。当手机技术发展到智能化时代,并具备了PC机性能时,又促进了移动互联时代的发展。如今,智能化浪潮又渗透进了电视产业,并促使电视互联网产业的发展。从2013年开始,互联网电视技术的发展速度超出了人们的预期,传统有线电视网络开始受到冲击,电视媒体的融合呈现互联网电视单边突进的发展态势。初步预计,互联网电视及互联网电视机顶盒的出货量从2013年开始的3年内将会超过1亿,而且全部是高清,甚至是超高清电视。以单纯机顶盒为终端的数字有线电视用户从开始到1亿用户数,花费了接近10年时间,在互联网电视已经实现全高清甚至向4K超高清方向发展,有线电视却还在从标清到高清的路上,大部分有线电视用户还停留在标清时代,这主要源于广电产业高度封闭的技术体制所导致。比如,广电机顶盒技术标准至今还是区域化的,甚至在同一个城市过一条马路都不通用,同时也侵害了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


传统的有线电视网络发展也离不开网络的发展规律。终端技术的封闭落后导致了连接到有线电视网络的终端用户数量及开机率降低,部分有线电视公司以垄断机顶盒销售为盈利点的做法,导致用户购买广电机顶盒成本远远高于性能体验更好的网络电视盒子,同时也导致了家中的第二第三台电视变成了网络电视终端。于是,以有线电视网络作为主要传播渠道的传统主流电视台媒体的影响力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快速降低,广告收入增长减缓甚至出现负增长,用于优质内容生产的资金减少,反过来又进一步降低了对观众的吸引力,传统电视媒体影响力的下降,甚至有进入恶性循环的趋势。


有线电视因为各种复杂的原因,没有抓住三网融合政策保护期间给予的历史机遇,没有进行全业务转型,对DVB直播业务的依赖度依然很高,通过机顶盒捆绑销售间接捆绑对用户的服务也引起了政府和群众的反制。例如今年5月国家工商总局发出《关于集中整治不正当竞争突出问题的通知》,确定今年集中整治不正当竞争突出问题,类似有线电视公司等公用企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做为重点。泉州广电迫使用户接受广电服务时必须购买广电指定的机顶盒,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所以,保护传统电视媒体传输渠道的表面行动是对有线电视传输网络进行保护,但间接地保护了该行继续垄断捆绑机顶盒,引起消费者的不满。广电终端机顶盒高度垄断的捆绑销售现象亟需治理。


鉴于广播电视终端是一个政策性较强的行业,希望国家尽快出台对于捆绑终端销售乱象进行限制的政策,明确鼓励并允许融合型智能终端的创新,对终端产业和前端内容疏堵结合。


联系我们 | 客户反馈 | 法律声明 | 网站统计
©山东泰信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鲁ICP备06027107号 鲁公网安备 370101020004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