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紧急通知整改互联网电视 措辞严厉

作者:网站编辑   来源:网络转载    日期:2015/7/11 19:43:00    人气:8061

    北京青年报讯(记者 祖薇)7月8日,新浪认证“IT科技侠”、“互联网的那些事”先后微博发布消息,新闻出版广电总局7月7日给七大牌照方下发了紧急通知,要求其针对互联网电视现存的违规现象进行整改。在这一紧急通知的描述中措辞严厉,表达了——牌照方必须于7月8日前完成上述要求的整改,“如未按期整改,取消播控权”。


  此次清理主要涉及如下几种违规情况:在2015年初以后发布的机型中,仍可用USB端口安装应用的情况;在系统中仍存在可访问互联网的浏览器的情况;通过应用商店或其他手段推送聚合应用软件、视频网站客户端、电台应用软件的情况;通过应用商店或其他手段,推送可通过手机间接遥控播放视频的遥控器应用。分析人士指出,如消息属实,市面上所有的智能设备都将受到影响:所有的互联网电视盒子与智能电视首当其冲,智能手机等因为可以直接投放视频和遥控电视也将受到牵连(智能手机不能再向电视投放视频了),而刚刚起步的电视游戏机行业如果内置视频平台的话,也一定是跑不掉的。不过,网友们也研究出了解决办法,“以后我搞个高清投影仪投放平板手机的视频”,“用HDMI线或者其他方式连接电脑到电视,重归有线时代”,“实在不行,搞个高清显示屏,一样当电视用。反正现在电视台也没什么吸引力。”


  从趋势看,广电对于互联网电视的管理越来越细。2011年,原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办公厅发布了《持有互联网电视牌照机构运营管理要求》,也就是著名的181号文,当中对于互联网电视的业务、内容和运营都进行了规范,其中要求“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只能选择连接广电总局批准的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机构设立的合法内容服务平台,在提供接入服务前,互联网电视集成机构应对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平台的合法性进行审核检查;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不能与设立在公共互联网上的网站进行相互链接,不能将公共互联网上的内容直接提供给用户;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平台播放的节目内容在审查标准、尺度和管理要求上,应当与电视台播放的节目一致,应当具有电视播出版权”。广电批准的七家播控平台,都是清一色的广电系国企,其中包括,中国网络电视台、百事通、华数传媒、湖南广电、南方传媒、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以及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互联网要想融合电视,必须与以上七家合作。不合作就是非法,非法就要拿下。在三令五申的强化下,2014年,市面上所有的盒子与智能电视都开始关停电视内容直播业务,生产厂商开始只与七家播控平台合作。


  这样,广电只需管好七家播控平台,管理效力便能覆盖整个互联网电视产业。流媒体网的消息称,去年7月份,广电就曾指出,“互联网电视首先要管好七大牌照方,哪家不按总局要求做就收回牌照,不带好头就处理,如果七家都违规,就暂停互联网电视业务。”今年7月8日的整改则是对以上政策的进一步细化。从管理的角度看来,互联网电视仍然是广播电视形态的一种。广播电视目前仍然是非常权威的舆论阵地,“可管可控、安全播出”仍是广电系统运营的基本要求,即便是“互联网+”实现了以后。


联系我们 | 客户反馈 | 法律声明 | 网站统计
©山东泰信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鲁ICP备06027107号 鲁公网安备 37010102000429号